立华股份: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立华牧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开展原料、生猪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全球新要闻

2022-12-14 20:25:35    来源: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立华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江苏立华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立华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及 2021 年度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立华股份  一、本次拟开展原料、生猪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及必要性  公司主营业务为黄羽肉鸡的养殖、屠宰加工和销售,以及商品肉猪及肉鹅的养殖和销售,已形成集种禽繁育、饲料加工、养殖、销售为一体的完整产业链。近年来,受宏观经济形势及自然环境变化等因素的影响,原材料价格及生猪价格大幅波动,公司主营业务面临一定的市场风险。为降低饲料原材料价格及生猪价格大幅度波动给公司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公司拟以自有资金进行玉米、豆粕、生猪等商品期货的套期保值业务,有效管理价格大幅波动的风险,实现企业稳定经营的目标,保证企业现金流安全。  二、2023 年拟开展原料、生猪套期保值业务情况交易所挂牌交易的玉米、豆粕、生猪等商品期货、期权合约;保值业务所需保证金最高占用额不超过人民币 15,000 万元(不含期货标的实物交割款项),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该预计额度;日。     三、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  公司已制定《期货管理制度》,该制度对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审批权限、内部审核流程、风险处理程序等作出了明确规定。同时,公司设立“期货决策小组”,管理公司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董事会授权公司总裁主管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担任“期货决策小组”负责人;小组成员按分工负责套期保值方案及相关事务的审批和监督及披露。参与投资的人员具备多年期货市场交易经验,并充分理解相关业务投资的风险,公司将严格执行管理制度相关要求。开展该业务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四、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操作可以有效管理价格波动风险,特别是减少原料及生猪价格大幅下跌时,较高的原料库存及存栏生猪带来的跌价损失对公司的影响,但同时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货市场价格将会回归一致,但在极个别的非理性市场情况下,可能出现期货和现货价格在交割期仍然不能回归,因此出现系统性风险事件,从而对公司的套期保值操作方案带来影响,甚至造成损失;可能造成资金流动性风险,甚至因为来不及补充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带来实际损失;市场波动或无法交易,从而带来风险。     五、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理采用期货、期权及上述产品组合来锁定公司饲料原料成本及养殖利润;期货交易管理制度规定下达操作指令,根据规定进行审批后,方可进行操作。公司合理调度资金用于套期保值业务;权限、内部审核流程、风险处理程序等作出了明确规定。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14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开展原料、生猪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主要是为了有效控制经营风险,规避生猪价格及饲料原料价格大幅波动的影响,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 2023 年度开展原料、生猪套期保值业务。  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14 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开展原料、生猪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期货管理制度》的规定,设置了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 2023 年度开展原料、生猪套期保值业务。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公司充分利用期货期权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规避和防范原材料价格和生猪价格大幅波动给公司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已就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建立了健全的组织机构及《江苏立华牧业股份有限公司期货管理制度》,通过加强内部控制,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审批决策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 2023 年度开展原料、生猪套期保值业务。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为有效控制经营风险,规避生猪价格及饲料原料价格大幅波动的影响,实现稳健经营,开展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公司已制定了《期货管理制度》及风险控制措施,并通过加强内部控制,落实风险防范措施,为公司从事套期保值业务制定了具体操作流程。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 2023 年度开展原料、生猪套期保值业务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此页无正文,为《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立华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开展原料、生猪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卢 戈            马 睿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此页无正文,为《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立华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开展原料、生猪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孙志伟            齐修超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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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立华股份: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立华牧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开展原料、生猪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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